关于成立宿迁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室的决定
为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服务工作,促进联合培养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活动,特成立“宿迁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室”(以下简称研究生工作室)。
研究生工作室是宿迁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合法权益的代表,在研究生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研究生工作室设置负责人、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三个工作岗位,职责分别为:
(一)负责人:负责研究生工作室日常管理以及统筹协调工作。
(二)学习委员:负责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协助研究生处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及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生活委员:深入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研究生工作室负责人和委员经自主报名、导师推荐、研究生处指定等多种方式产生,经研究生处审核、公示后确定。
本决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