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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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1.贯彻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

2.制定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

3.组织研究生教育筹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

4.组织全校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

5.牵头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联合培养过程管理工作;

6.协助相关合作高校完成研究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报送等工作;

7.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档案搜集及报送工作;

8.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经费的设立、兼职导师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9.负责协调、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学术报告、学术交流活动以及研究生的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的总体设计,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2.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的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4.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和评估标准,组织学科评估工作;

5.负责全校学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及信息采集和宣传等工作;

6.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

7.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

8.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

9.跟踪调研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提出学科发展方向及措施建议;

10.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系;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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