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中心就“ZZ2025001、ZZ2025002、ZZ2025003”项目进行集体谈判,2025年5月30日发布了招租公告,现就招租邀请书中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第六项响应须知第3条“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服务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第4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
澄清如下:
响应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法提供第3条资格证明材料的,请提供以下承诺书替代:“本商户为工商、税务部门允许无需建账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法提供第4条资格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供。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