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2006 年 12 月 12 日
可以使用“修改”或“打开视图”命令来打开视图。
在“结果”窗格中打开视图结果
- 在对象资源管理器中,右键单击一个视图,再单击**“打开视图”**。
查询和视图设计器的“结果”窗格现在将显示该视图检索到的数据。若要显示其他窗格,请在**“查询设计器”菜单上,指向“窗格”**,再单击要打开的窗格。
打开视图定义
- 在对象资源管理器中,右键单击某视图,再单击**“设计”(在 SP1 或更早版本中为“修改”**)。
![]() |
---|
默认情况下,查询和视图设计器将打开其所有窗格(SQL、“条件”、“关系图”和“结果”),但可以在“选项”对话框中更改此默认设置。若要打开已关闭的窗格,请在“查询设计器”菜单上,指向“窗格”,再单击要打开的窗格。 |
请参阅
概念
处理结果窗格中的数据 (Visual Database T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