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紧缺专任教师线上资格预审的通知

2025年04月15日    作者:赵雪彤     编辑:吴杰     审核:肖庆东     点击:[]

根据《宿迁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紧缺专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就线上资格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预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线上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形式

请于202541717:00前,将所需预审材料电子版以“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发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squ.edu.cn),进行线上资格预审。

三、预审材料清单(原件扫描版)

1-4号岗位提供: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6个月内有效)。

5)在校期间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与报名填写的学生干部信息保持一致

6工作经历证明(选择招聘公告内报考条件中第23条的提供)。

5-7号岗位提供: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5-6号岗位提供)。

8号岗位提供: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体操类比赛证书。

四、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提供的预审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联系人咨询电话

人:吴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27-84202303

特此通知。





宿迁学院人事处

2025415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27-84202303 传真:0527-84202303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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