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奖教金
【捐赠方】明发集团浦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奖励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及必要费用。
【奖励标准】每年奖励金额共计20万元,其中奖励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2人,每人2万元;一等奖10人,每人0.5万元;二等奖20人,每人0.2万元;三等奖40人,每人0.1万。
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
【捐赠方】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奖励对象】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我校教师(含学生思政系列教师)
【奖励标准】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人,每人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