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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24-00024
信息分类   电子商务  时效    
发布机构   电商处 发文日期   2024-02-01
信息名称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2024 网上年货节 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16:35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喜庆、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商务部将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指导开展“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现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的通知》(商电促进函〔2023〕201号),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结合本地岁末年初消费促进工作安排,制定年货节活动方案,策划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明显的年货节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本地电商示范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等积极参与,指导参与企业统筹推进活动开展和安全保障。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参与企业围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创新消费场景,丰富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地满足春节消费需求。鼓励支持有基础、有资源的设区市开展丝路电商专场活动,助推丝路电商伙伴国特色商品对接国内消费市场,扩大电商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广泛宣传年货节活动安排和惠民促销举措,持续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加强典型案例总结与推广,借助“网上年货节”这一全国性平台加大江苏优品宣传力度,助推企业扩大网络销售和品牌传播。

四、规范有序,提升体验。督促电商平台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共同创建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请各地协助提供年货节宣传视频素材(高清,分辨率为1080P),1月9日前发至邮箱。2024年网上年货节活动方案、总结材料分别于1月9日、2月18日前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韦 蔚

电  话:025-57710345,18951972782

邮  箱:6946447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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